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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

    一、独生子女优待证一般由女方户籍所在地镇(区)计生办办理,女方户口不在本地的,经女方户籍地镇(区)计生办同意后,也可在男方户籍地镇(区)计生办办理。
    二、领《独生子女优待证》应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《办理<独生子女优待证>申请表一式两份。经双方所在地社区居委会、单位加具意见后,由镇(区)计生部门审批发证。
    三、外省、市迁入的独生子女父母,应到女方迁入地的计生部门重新申请办理《独生子女优待证》,并交回原户籍所在地发给的有关独生子女证件。
    四、办理《独生子女优待证》,需带备小孩一寸相片1张、女方户口簿、结婚证。